废钢主要的来源可分为四种,分别是折旧废钢,自产废钢,加工废钢和进口废钢。
1.自产废钢:主要是在炼钢,连铸,轧钢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头,切尾,切屑,边角料等。这部分废钢由钢厂回收使用。
2.折旧废钢:指各钢铁制品如机械设备,汽车,建筑物等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形成的废钢,回收难度最大,也是废钢最重要的来源。
3.加工废钢:钢材下游制造商在产品如汽车,船舶,机械等生产制造过程中获得的废钢,这部分废钢成色较好,回收比较容易。
4.进口废钢:进口量较小,目前我国进口废钢实行的标准是《再生钢铁原料》(GB/T39733-2020)。再生钢铁原料是未加工的废钢铁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,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,符合环保要求。





